7月5日上午,文化传播学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第二次集中学习研讨,会议由党委书记齐磊主持。
与会人员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新修订内容,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进行了研讨交流。
齐磊在主持学习研讨时指出,新修订的《条例》中的廉洁纪律着眼加强对全体党员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的管理,划定党员不可触碰的廉洁底线,引导广大党员清白做人、干净做事。《条例》鲜明体现出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进一步细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纪律保障条款,促进从严纠治“四风”问题;进一步完善对党员离岗后违规从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进一步落实廉洁齐家模范的要求,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亲友相关违规行为的处理,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条例》在“群众纪律”方面的修改,立足着力于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聚焦乡村振兴领域、社会救助领域以及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行为,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始终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始终树牢党的根本宗旨,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改进群众工作方法,提高群众工作水平。
院长王长江在研讨发言中表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今年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聚焦重点学习纪律处分条例,深化运用“五学联动”机制,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条例》,在学深学透、准确使用上下功夫,增强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纪律自觉。加强警示深化自省,突出以案促学、以案说纪,综合运用警示教育片、警示录、忏悔录等警示教育资源,引导党员干部对照《条例》检视不足,从身边人、身边事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副院长桓晓红在交流中谈到,作为党员干部要把党的纪律贯穿党的各项工作,认真履职尽责,做到说真话、办实事,争做工作纪律的模范。党纪是行为准则,更是禁止触碰的红线,要坚守好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严遵准绳履职,时刻坚定政治立场,始终忠诚于党和人民,勤谨职守,廉洁奉公,艰苦朴素,坚定信仰,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按照专题学习研讨安排,其他同志进行了书面交流。
(初审:张昕;复审:程明超;终审:齐磊)